2020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91.1元,增长5.9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3.2%。其中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18.2元,比上年增长3.3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0.7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13.4元,比上年增长8.0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5.3%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年的1.69:1缩小为1.62:1(农民收入为1)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003.5元,增长2.6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与上年持平。其中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0.0元,增长0.5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下降2.0%;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90.0元,增长4.1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1.5%。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.8%,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.9%,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.7%,分别比上年上升1.0、0.9和1.1个百分点。
2020年末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52.77万人,净增6.29万人;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离退休人员11.36万人,净增0.83万人。参加失业保险27.24万人,净增3.02万人,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69元/月。参加工伤保险35.02万人,净增4.61万人,其中参保农民工10.77万人,减少1.20万人。参加生育保险32.82万人,净增2.17万人。年末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38.10万人,净增1.92万人;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270.04万人,减少5.20万人;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24.23亿元,受益人口达82.34万人。
2020年全市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7.79万人,其中城镇0.60万人,农村7.19万人。共发放低保救济金3.87亿元,比上年增长15.6%。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3337张,增长2.1%,收养人数62人,下降4.6%。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.49亿元,筹集社会福利公益金0.27亿元,分别比上年下降34.0%和25.0% 。